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记者9日从蚌埠市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蚌埠市决定在全市药店实行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具体为:(一)发热咳嗽腹泻类人员不主张到药店自行购药,应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村)安排就诊。(二)发热咳嗽腹泻类人员如到药店购药,必须严格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如实登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手机号码等信息要素,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严格落实“五个一”措施:张贴一张告知书;填写一张登记表;发放一张提示卡;建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