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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22 2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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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离职,公司应该防控的劳动争议法律风险有哪些?首先我们来看员工离职的方法有哪几种?一个员工离职无非有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也就是常说的我不干这活了。

第二,用人单位开除员工,也就是用人单位解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

第三,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劳动合同到期或者达到法定终止的事由,比如退休等原因,员工要从用人单位离开,我们一一分析这些方式分别有哪些风险,以及公司如何去防控这些法律风险。

小宝认为,可以做到协商一致解除?是每个HR都需要锻炼到的能力!

快跟小宝一起看看,你可以预防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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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合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风险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应尽量避免以下事项发生,以免带来经济赔偿的风险。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法律风险: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法律风险:拖一天或少付一元,未及时付工资或加班费,也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法律风险: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只参加部分险种、不按劳动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均属未依法缴纳。除了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必须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

如果说员工的辞职申请里面写的理由是因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是写得更加具体,比如因用人单位拖欠我工资,因用人单位不给我上社保,因用人单位不给我提供劳动保护,等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那这样公司就非常被动了。虽然是员工主动辞职,但是法律上也是支持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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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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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比如,一个员工月工资一万,工作五年,按以上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应该是五万。那么,在协商一致的协议中能否约定经济补偿为一万,甚至直接写明员工不要经济补偿呢?笔者认为是可以的。因为经济补偿是法律规定的给劳动者的补偿,是劳动者的权利,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只要双方在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劳动者也表示认可,当然可以约定较低的标准,甚至没有经济补偿。操作时有哪些注意点?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承担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尤其是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要就解除的依据、事实全面举证。当双方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在协议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写明由谁动议当协议中对经济补偿已经作出约定时,金额可以是法定的标准,也可以比法定标准低,甚至没有,只要有明确约定,写不写由谁动议无关紧要。当协议中对经济补偿没有作出约定时,如果没有写明是劳动者动议,事后劳动者再来主张经济补偿,很可能会得到劳动仲裁或法院的支持。我们建议当协议中对经济补偿没有作出约定时,可以在协议第一段写明“由乙方(劳动者)提出,并经甲方(用人单位)同意,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2、要写明金额包含的项目当双方就协商数额达成一致时,劳动者最为关心的是款项能否及时支付,用人单位最为关心的是以后不要发生纠纷。所以,在协议中一定要将款项中包含的项目写具体,最好将能想到的所有项目全部列入。如果有部分项目没有列入进去,即便签订了协议,劳动者事后还是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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