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行成*场 两男子被判刑
衢州8月25日讯 寄售行生意清淡,老板就选择将其“转换”成*馆。8月21日,李某、赵某因开设*场罪分别被判刑。李某获刑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赵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李某、赵某是朋友,都是巨化人,赵某在市区开了一家寄售行,但生意一直比较冷清。2007年6月,赵某的几个朋友到其寄售行进行*博,这给赵某提供了发财的灵感:请人到寄售行来*博,从中收取台费。
之后,赵某找到了李某,两人说好由赵某提供*博场地,李某出面收取台费,赚到钱后再平分。他俩通过朋友将自己能够提供*博场地的消息散播出去,吸引了周某、杜某等人到赵某的寄售行及李某家中等地以玩“牛牛”、“筒子对”的形式进行*博,李某、赵某从中抽取100余元至1000余元不等的台费。从2007年6月至8月,赵某、李某提供他人进行*博活动10次,累计收取台费6000余元。(晓锋 柯树 蓝晨)